中国法院新闻讯(陈韵冰)2019年11月1日上午11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奎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留置被告人吕某行贿一案。
此案是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纪委监察成立以来指定奎屯市纪委监察委管辖的首例留置被告人行贿案。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奎屯市人民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直播。奎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局干警以及各界群众30余人到庭旁听。
据调查,被告人吕某在贾某的帮助下,违反招投标公平竞争原则,为伊犁公路管理局(伊犁公路管理段)提供劳保服供货,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和伊犁公路管理局做劳保服生意,为感谢贾某对自己生意上的帮助和继续做伊犁公路管理局劳保服装业务,2015年7至8月份间,被告人吕某先后到贾某家中送现金人民币30万元。整个庭审活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该案将于近期进行宣判。
今年以来,奎屯市人民法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为立院之本,以狠抓案件质量为核心,对重大、疑难、有影响案件主动邀请市领导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旁听庭审,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通过社会各界旁听庭审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切实为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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