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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中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的48个商铺进行强制腾迁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陈茂楠 马隆浩)近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腾迁一起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腾迁执行案件的房屋。申请执行人白山市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抚松县某房地产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经一审、二审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便向白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白山中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开发的抚松某购物中心的48个商铺和1个门市进行评估,并在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但所有房产全部流拍。于是,申请执行人申请接收流拍房产抵顶本案债务,白山中院执行局按照规定交付抵债房产。执行局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腾迁事宜,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而后,执行局干警向被执行人提出面谈腾迁事宜,又遭到拒绝。经多次释法明理无效后,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白山中院果断启动强制腾迁程序,并发出腾迁公告。

  依照制定好的强制腾迁方案,行动当天,白山中院出动10余名警力集合前往位于抚松县的某购物中心进行强制腾迁。

  法警在购物中心入口处拉起警戒线,执行干警电话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到达现场。被执行人到场后,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口头训诫。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法院腾迁工作。

  在腾迁现场没有照明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利用手电筒及手机照明功能,与申请执行人按照图纸内容认真核实商铺位置,并联系搬运工人来到腾迁现场。通过详细周密的部署,腾迁现场井然有序。历经4个多小时,执行干警对48个商铺及1个门市中的所有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移交给被执行人签字确认,申请执行人实际接收所有抵债房产,腾迁工作圆满完成。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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